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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屆衛冕冠軍德國隊出局!

其實是

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
近年來,我國影視業快速發展,整體呈現出良好態勢。
同時,也暴露出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
這些問題不僅推高影視節目制作成本,影響影視創作整體品質,破壞影視行業健康生態,而且滋長拜金主義傾向,誤導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會價值觀念,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整治。
《通知》強調
要制定出臺影視節目片酬執行標準,明確演員和節目嘉賓最高片酬限額,現階段,嚴格落實已有規定,每部電影、電視劇、網絡視聽節目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影視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對影視明星參與綜藝娛樂節目、親子類節目、真人秀節目等進行調控,嚴格執行網絡視聽節目審批制度,嚴格規范影視劇、網絡視聽節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懲戒力度。
電視臺、影視制作機構、電影院線、互聯網視聽網站、民營影視發行放映公司,不得惡性競爭、哄抬價格購買播出影視節目,堅決糾正高價邀請明星、競逐明星的不良現象。
政府資金、免稅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參與投資娛樂性、商業性強的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助長過高片酬。
《通知》要求
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決反對唯票房、唯收視率、唯點擊率。
要加強影視行業征信體系建設,強化行業協會組織管理能力,健全經紀公司、經紀人管理機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監督。
各級各類媒體要加強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強化對娛樂新聞報道的總量控制,為影視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關于“陰陽合同”你需要了解的123
1、法律上的效力。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時候,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這一類合同或合同條款無效。如果簽訂陰陽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少繳稅款或者不繳稅款,顯然損害了國家利益,從這個意義上講,這份合同的某些條款甚至整個合同當屬無效。
2、法律后果。按照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偷稅的,不但要補繳稅款和滯納金,還要繳偷稅額0.5到5倍的罰款。
3、產生刑法責任。如果稅務機關下達了追繳通知書以后,當事人按照追繳通知書的要求補足稅款,繳足了滯納金和罰款,在初犯的情況下,是不會被追究刑法上的責任的。

依法誠信納稅從法律和道德兩個方面來規范、約束稅務機關以及納稅人的涉稅行為,是“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在稅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在經濟生活中的生動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