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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崔永元在微博上爆料有藝人4天拿6000萬元天價片酬,并起底疑似用“大小合同”、“陰陽合同”等偷漏稅一事,有了新進展。
錢報記者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官方網(wǎng)站上看到,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yè)人員“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
《手機2》開拍成導火索
5月28日、29日,崔永元連續(xù)兩天在微博上曝光五份合同及一份授權書,疑似影射范冰冰用大小合同的方式,先收取1000萬,后收取5000萬,共計6000萬片酬卻只演了4天戲。
5月29日,范冰冰工作室發(fā)布《嚴正聲明》,稱崔永元侵犯合法權益,散布謠言,構成誹謗。
崔永元為何會和范冰冰懟上了?
5月30日,崔永元在接受新浪娛樂采訪時稱:“在2003年,他們拍了一部《手機》,狠狠地侮辱了我。”
電影《手機》中,葛優(yōu)扮演的嚴守一是電視臺《有一說一》的主持人,被認為是影射當時擔任央視《實話實說》欄目主持人的崔永元。
崔永元表示,當時他還給馮小剛、劉震云出了很多主意,沒想到出來后是這么個電影,給他和妻女造成了很大的傷害,雖然劉震云道歉過三次,但馮小剛從來沒道過歉。
最近馮小剛官宣新電影《手機2》開拍了,這再次激怒了他,尤其是范冰冰在微博上表示,她演武月她很快樂。這把火就燒到了范冰冰。
但昨天崔永元在接受媒體采訪中表示,微博曬出的“大小合同”并不是范冰冰的。
演藝圈“大小合同”遭曝光
在微博中崔永元稱,自己有“一抽屜的合同”,“準備打持久戰(zhàn)”。
6月2日,崔永元又發(fā)微博,詳細說了“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萬,大的是策劃監(jiān)制748萬加90萬,再拿一麻袋現(xiàn)金。這還不算一線的。”在配圖里,崔永元還截了《刑法》相關條文。
一位法律相關人士透露,所謂“大小合同”,就是人們日常所說的“陰陽合同”: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用于向主管機關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目的就是逃避納稅。
對于動輒上千萬片酬起步的明星來說,這種操作涉嫌的偷漏稅數(shù)額驚人。
6月2日,人民網(wǎng)發(fā)表評論《明星片酬為啥屢“限”屢高》,聚焦明星高片酬,并指出雖然國家出臺相關意見,要把演員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圍內,然而“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相關部委和協(xié)會的限定,并沒有遏制明星片酬畸高,反而出現(xiàn)‘大小合同’這樣的應對措施。”
國家稅務部門介入調查
昨日,隨著事件的發(fā)酵,“明星片酬為啥屢限屢高”上了微博熱搜。
有網(wǎng)友表示,某些演員靠整容臉、各種黑料博關注上位,但只要有粉絲、有流量,資方和廣告商就愿意投資。更讓人不能接受的是,現(xiàn)在還曝出利用“陰陽合同”偷漏稅。
事件的升級,也引來主管部門對明星天價片酬和逃稅現(xiàn)象的高度關注。
昨日,國家稅務總局官網(wǎng)顯示,國家稅務總局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有關影視從業(yè)人員“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如發(fā)現(xiàn)違反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此前,據(jù)《法制日報》報道,因為范冰冰工作室在無錫,無錫市濱湖區(qū)地稅局已介入調查取證。
國家稅務總局的發(fā)聲,將這一問題的解決拉升到法律層面。根據(jù)我國《刑法》中對逃稅罪的規(guī)定,“陰陽合同”若屬實,相關行為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昨晚6點,崔永元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專訪時表示,他正在與主管部門協(xié)調怎么見面、在哪見面、如何取證等具體細節(jié),“差不多一周左右就會有消息。”
而更多人期待的是,在崔永元捅破這層“窗戶紙”后,影視圈高片酬隱藏下的亂象能真正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