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構建西藏和諧社會,藏族傳統文化發揮的作用不容忽視。本文以作為藏族傳統文化之一的藏戲為例,探討了藏戲對構建西藏和諧社會所發揮的作用,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措施和建議。
【關鍵詞】西藏;和諧社會;藏戲
中圖分類號:J80-0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7-0125(2015)12-0012-02
西藏地處西南邊陲,有著獨特的地理環境,藏民族在歷史發展的長河中不僅用雙手征服了惡劣的自然環境,創造了豐富多彩的物質文化,還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精神文化。藏戲就是其代表之一,被譽為藏文化的“活化石”。藏戲歷史悠久,富有特色,它是一種以民間歌舞的形式,佩戴假面具,表現故事內容的綜合性表演,深受藏民族同胞的喜愛。藏戲所宣揚的棄惡揚善、誠實守信、相幫相濟、團結友愛等傳統美德為藏民族所稱贊。這些傳統美德正是建設和諧社會所需要的和諧因子。藏戲先后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足以看出藏戲在藏族傳統文化中的地位以及它所存在的價值。
一、藏戲宣揚的真、善、美對和諧西藏社會起著積極的作用
構建和諧社會,是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內容之一,從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第一次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至今,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西藏社會也呈現出和諧、欣欣向榮的景象,這當然離不開中央政府的正確決策與大力支持,但藏民族的傳統文化對構建西藏和諧社會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視的。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核心是本民族認同的文化價值觀[1]。而價值觀又主要通過日常所見的社會行為規范表現出來,是一個民族全部成員所共有的行為規則和標準。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卻具有強有力的約束作用。構建西藏和諧社會依靠法治是必不可少,也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依法治藏。但同時也需要依靠傳統文化中蘊含的行為規范來構建西藏和諧社會,讓二者相輔相成同時為構建西藏和諧社會服務。因為法律條文訂得再細,在規范人們的行為時也不可能做到包攬無遺[2]。作為藏民族傳統文化之一的藏戲,已有600多年的歷史。它起源于民間,是一種以民間歌舞的形式,表現故事內容的綜合性藝術,從形成至今,經久不衰,深受廣大藏民族同胞的喜愛。藏戲除有傳統的八大劇目之外,還有為適應社會的發展需要而新編的劇目。不管是傳統劇目還是現代劇目,藏戲所表現出來的做人做事的準則為藏民族同胞所認同、接受,這也是藏戲能夠長期傳承、深受喜愛的原因之一。這些做人做事的準則影響著藏民族的日常行為,并對日常生活起著一定的規范作用。如藏戲傳統劇目中的《蘇吉尼瑪》,該劇目所表現的故事內容為古代藏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充滿了樂觀的、神話般的熱烈向往、幻想和天真無邪的感情,塑造了蘇吉尼瑪這個純潔善良而又充滿智慧的典型藏族女性形象。蘇吉尼瑪的性格天真、單純,以致后來被人陷害、險些送掉性命。她嫁給國王后,遭老妃妒忌,被老妃找來的舞女陷害,丟到“沸血海”去。由于篤信佛教,她得以脫離“沸血海”,決定作為一個說“喇嘛嘛尼”的女尼,重返京城。后來引來了自覺罪孽深重的舞女和國王,終于真相大白,蘇吉尼瑪得以重回皇宮[3]。又如“傳統劇目《白瑪文巴》,該劇目系佛教神話故事劇,其主要部分敘述主人翁白瑪文巴的事跡,及佛教與外道斗爭的經過。白瑪文巴是個商人的后代,父親被貪財的國王所害,而壞國王也欲加害于白瑪文巴。白瑪文巴用空行姆傳給他的咒語戰勝兩只毒龍及九頭羅剎女,完成國王交給他的任務回到家鄉。后來白瑪文巴將惡國王丟下地獄去喂了眾羅剎,自己成了國王,從此國泰民安”[4]。這兩部藏戲宣揚的是揚善抑惡,做人要有愛憎好惡觀,“好人心懷善良”。蘇吉尼瑪純潔善良,聰明伶俐,雖然遭到陷害,但最終脫離苦海;白瑪文巴不畏艱險,敢于與惡勢力作斗爭,惡國王最終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從社會現實意義上看,雖然帶有佛教因果報應的宿命論觀點,但對倡善抑惡、揚善棄惡的觀念則是給予了充分肯定。再如新編藏戲劇目中的《喜搬家》,主要講述了一個叫朗杰的老隊長,把一個生產隊搞富裕了,并且統一組織建造新村房院,讓群眾們都搬進了新房。他自己則暫時不搬進新房,而且還把家搬到一個最窮的山村去,繼續扶貧致富。這體現了舍棄個人利益,奉行集體利益至上的精神,同時也體現出了相幫相濟、互助互愛的傳統美德。又如《阿媽加巴》,描述了生活在當代西藏城鎮里的阿媽加巴(即胖大媽),和她不務正業的兒子,通過拉關系、走后門等非法手段想搞投機倒賣活動獲取利益,后來卻坑騙到自己剛從農村進城的親家頭上。這出戲很生動地描繪了現代城市里的小人物妄想投機取巧致富卻反而自食惡果,借由戲劇表演的方式批判不擇手段非法牟利的思想[5]。這一藏戲體現出了做人要誠實守信、熱愛勞動、公平正義,不可自私自利、心懷不軌、過度貪婪,否則只會害人又害已。
二、藏戲所面臨的困境使得其難以充分發揮和諧的作用
藏戲與我國傳統戲曲中其他劇種的命運一樣,在當代大眾文化的沖擊之下,在電視、網絡等現代傳媒的擠壓下,面臨著幾近消亡的窘境。作為以口傳心授為主要特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藏戲面臨傳承人日益減少、經典劇目搶救和保護力度不夠、觀眾群大量流失、演出經費嚴重匱乏等危機[6]。要讓藏戲繼續發揮它的積極作用,首先藏戲本身要能夠繼續傳承與發展。針對藏戲發展面臨的這些問題,西藏自治區黨和政府一直以來高度重視,在保護與發展藏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成立了專業的藏劇團,對傳統藏戲進行了整理改編并恢復演出[7],如京劇藏戲《文成公主》、新編藏戲《朵雄的春天》、新編現實題材藏戲《金色家園》等,這些作品先后獲得了國家級最高獎項——“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獎”、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表演獎”、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全國地方優秀劇目展演最高榮譽獎、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戲劇類“劇目金獎”等20多項大獎,是成功入選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藏戲節目《吉祥奧運》演出及北京奧運會重大文化活動的劇目[8],并出色完成了演出。當然,這些劇目的成功演出并獲獎對藏戲的發展和傳承有積極的意義,提高了藏戲的知名度,讓更多的人了解藏戲。
但傳統文化是根植于民間的,倘若沒有廣大藏民族共同參與保護與傳承藏戲,政府所做的大量工作可能會事倍功半。專業劇團創作了一些新編劇目,新編劇目的內容比較貼近于現代生活,能夠為大數多藏民族同胞所認可,但普通藏民族同胞能夠欣賞到新編劇目的機會是比較少的。筆者在拉薩市曲水縣曲水鄉望果節做調查時發現,來望果節觀看藏戲演出的多是中老年人和小孩。大部分的年輕人到距離曲水縣不遠的拉薩市打工賺錢,這些去打工的年輕人沒有時間回來參加望果節,只是有一部分會在收割青稞的時候回來幫忙。大部分小孩參加望果節的原因是因為那時正值學校放暑假。曲水鄉望果節上的藏戲部分較少,取而代之的是歌舞表演、藏語歌曲演唱、漢語流行歌曲等內容。按照文化變遷的理論觀點,這種變化是無法避免的。在采訪時問到年青的藏族人是否喜歡藏戲時,都無一例外地回答到很喜歡,也很熱愛本民族的傳統文化,可關鍵是聽不懂。這里他們所指的聽不懂的主要是傳統的八大劇目。在問到能否聽懂新編劇目時,他們的回答是很少有機會看到,要想看也只能是經濟條件好的家庭到拉薩市去觀看。由此可見,不是不喜歡觀看藏戲表演,而是聽不懂導致的不喜歡。新編劇目貼近生活,易懂易接受,但又很少有機會觀看到。筆者在調查時發現,政府扶持的專業劇團會定期到地區表演,但受多方面原因的影響,也很難讓大多數藏民族同胞觀看到新編劇目。雖然還有民間劇團,但也受創作水平、資金等方面的限制,創作出高水平劇目的難度比較大。因此,藏戲傳承與發展所面臨的這些困難,使它不能夠很好地發揮積極作用。
三、充分挖掘藏戲的價值為構建和諧西藏社會服務
藏戲作為藏民族傳統文化之一,從形成至今還能夠被廣大的藏民族同胞所喜愛、所認可,證明它能夠傳遞社會正能量;先后被列為國家級和世界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證明它有保護的價值。我們應當充分挖掘藏戲的價值為構建西藏和諧社會服務,以實現西藏社會的長治久安和經濟的持續發展。
藏戲表演在藏民族的重大傳統節日中是主要的內容之一,每逢重大傳統節日如藏歷新年、望果節、雪頓節等藏戲都是必不可少的,這已經形成了傳統,有良好的群眾基礎。在不丟掉傳統的基礎之上,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民主、和諧、公平、正義、友善、團結等內容編排成喜樂見聞的藏戲劇目,通過藏戲這一特殊表演形式將和諧社會的內容傳達給藏民族同胞,這樣一種形式可能比直接宣傳的效果要好,更易于接受。因為藏戲所宣揚和肯定的價值、情感是每個藏民族同胞所能夠接受和認同的。通過藏戲表演將所宣揚的友善、團結等價值觀內化為具體的行為,從而為構建西藏和諧社會服務。當然了,這需要各方面的支持與配合,包括政府的財力支持、劇團創作劇目等,更關鍵是要讓更多的藏民族同胞觀賞到這些劇目。目前,自治區政府已做了大量工作,相信藏戲這一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非常好地發展與傳承下去,同時也能為構建西藏和諧社會發揮更好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宋蜀華,陳克進.中國民族概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1:176.
[2]賀金瑞,熊坤新,蘇日娜.民族倫理學通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7:54.
[3][4][5]陳怡琳.藏戲近幾十年來的變遷——以西藏白治區藏劇團為例[D].北京:中央民族大學,2004:12.
[6]程艷.西藏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的藏戲傳承[J].中國民族,2015(02).
[7]賈麗.非物質文化遺產語境下藏戲的傳承與發展[J].戲劇之家,2013(7).
[8]中西藏新聞[EB/OL].http://www.chinatibetnews/wenhua/2010-06/13/content-486373.htm.
作者簡介:
賈 麗(1982-),女,四川綿陽人,西藏民族大學民族研究院教師,民俗學碩士研究生學歷,主要研究方向為西藏傳統文化。
基金項目:賈麗主持的2013年西藏民族大學青年項目“西藏傳統文化與和諧社會構建研究——以藏戲為例”(13MYQ09)的最終研究成果;2015年西藏民族大學國家民委西藏社會經濟與文化發展研究基地項目“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藏戲的傳承與保護研究——以民間劇團為例”(GMJD1502)前期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