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潛艇,一個個相互連接的艙
王碩
【摘 要】音樂劇對于各種藝術成分的綜合,并不是將這些藝術要素隨心所欲地簡單拼湊和機械相加起來,而是要充分考量和反復權衡各因素間的相互關系。
【關鍵詞】音樂劇;綜合藝術要素;相互關系
中圖分類號:J8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7-0125(2018)08-0033-01
一、作品本身的特色或者演出樣式的需要
就作品特色而言,我們應當考慮,作品的主題、人物、風格、戲劇沖突及其展開需要一種什么樣的舞臺呈現方式?也就是說,作品的內容需要綜合哪些藝術要素才能給予充分藝術化的表現?因為,不同的戲劇內容對于相應藝術手段需要也是不同的。比如《群舞演員》《為你瘋狂》這類以描寫百老匯藝人生活為題材的作品,它就理所當然地需要將舞蹈作為自己重要的綜合成分之一。至于像中國音樂劇《山野里的游戲》《秩歌浪漫曲》《春風明月秧歌鄉》等,對于舞蹈手段的倚重也是顯而易見的。
就演出樣式而言,當然也可以將構思的程序顛倒過來,先從藝術形式上著眼也是可以的。即先把綜合形態定下來,然后以此為出發點,再去構思適合這種綜合形態的戲劇內容。這同樣是一條行之有效的創作思路。
二、參與綜合的各個藝術門類自身的特色
我們從事音樂劇教學,就不能不考慮,將要進入音樂劇參與綜合美營造的相關各藝術要素,它們各自的藝術特色是什么?它的表現優勢在哪里?不足又在哪里?我們又應當如何揚其長而避其短?很顯然,任何一種藝術形式都不可能是萬能的。從藝術家的主觀愿望來看,誰不想用其所長避其所短?但在實際操作中,不會總是那么清醒。尤其在中國音樂劇作品中,強人所難、勉為其難、強令某種藝術手段擔負它承擔不起的表現使命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企圖讓善于抒情、拙于敘事的音樂講故事,講過程,反反復復唱來唱去,卻把最擅長于此的對話棄之不用,便是典型。
三、將各種藝術手段優化組合,形成合力,營造出優勢互補的表現空間
從微觀層面說,在決定作品某一特定部位的表現形式時,藝術家往往面臨著多種選擇。例如,在某一個具體戲劇場面設計上,常常是既可以用歌唱來表現,也可以用舞蹈來表現,當然更可以用歌舞相結合的手段來表現。這時就要仔細思考,選擇哪一種表現形式或藝術手段才是最佳方案?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所選定的藝術手段的特色和優勢,同時又最能揭示這個場面的戲劇內涵?從音樂劇綜合美營造的角度說,在這個微觀層面上,綜合樣式的選擇與設計相當重要。如果沒有這個微觀層面作基礎,或者藝術家在處理具體戲劇場景問題上發生了綜合樣式選擇失誤,那就失去了綜合美感的合力作用,破壞了音樂劇的綜合優勢,也就根本談不上宏觀層面的優化組合了。正如一架機器,如果某一個或某幾個部件不合格、不到位,哪里還能奢談整部機器的高速運轉?
在綜合美感的營造上,微觀層面解決的是一個個具體戲劇段落、戲劇場景的綜合手段的處理問題。在創作過程中,有時從微觀角度看,藝術家對于綜合手段的選擇和運用是適當的、有效果的,但從宏觀角度衡量,往往出現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問題,事實證明是不可行的,因此需要協調,需要重新加以定位,甚至需要重新進行綜合選擇,以使全劇綜合美感的營造成為一個有機組合的整體。這也是一種“綜合的再綜合”,是對于微觀綜合的“宏觀再綜合”。這種“宏觀再綜合”,在一般情況下有兩個標準,即比例標準和對比標準。
所謂“比例標準”,說的是在綜合成分的比例把握上,要堅決杜絕過分畸輕畸重、造成綜合比例失調的情形。例如,對話過多,音樂(尤其是唱段)太少,話劇成分太過突出;或者舞段太多,對話和歌唱成分太少,舞劇色彩太濃,等等。除了某些有特殊構思的劇目(例如《波吉與貝絲》就基本上沒有對話,《歌劇院幽靈》基本上沒有舞蹈,這是由于兩者都是追求與大歌劇相類似的風格所決定的)之外,在一般情況下,就要根據比例標準對此加以調整,適當減少某些成分或增加某些成分,以達到綜合美感的協調平衡。
所謂“對比標準”,說的是在戲劇結構上,要按照對比的原則,通過不同的綜合成分所造成的“色彩塊面”(與“節奏塊面”不同〕之間的相互連接和轉換形成色彩對比。這種對比之有無及其效果之巧拙,往往是一部音樂劇綜合美營造的關鍵所在。有許多作品之所以不成功,其原因常常是在綜合因素的搭配與轉換上忽視了其中的對比效果。
四、結語
一部音樂劇幾乎不可能把一切音樂劇可以綜合的藝術要素無一遺漏地綜合進自己的藝術結構中來,然而,只要戲劇內容表現的需要,也沒有一種藝術要素是它不能綜合的,即使沒有現成的藝術手段可供綜合,音樂劇藝術家也要千方百計把它創造出來。
參考文獻:
[1]孔繁荑.淺談構建音樂劇結構的技巧——緊張與緊張的懸置[J].戲劇之家(上半月).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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