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以具有三部性結構形態的單三部曲式和復三部曲式為研究對象,簡述單三部曲式與復三部曲式各個分段的構成、段落的劃分與結構的發展軌跡。針對同一種曲式結構的不同形式,本文也做了相應的介紹,目的就是為分析不同形式的作品奠定一定的理論基礎。 【關鍵詞】三部性結構;曲式;單三;復三中圖分類號:J614.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7-0125(2016)06-0061-02一、單三部曲式單三部曲式(又稱三段式或者三段體),由三個同樣重要、獨立且彼此關聯的樂段(或等同于樂段的部分)構成一個完整的曲式結構,此結構能夠清晰明了地體現出三部性結構原則,是一種最小的完整曲式形式。單三部曲式第一段為呈示段,它是樂思的初步陳述;第二段為中段,它是對第一段樂思的展開,屬于對比性的段落,它既可以來源于第一段音樂材料的發展,又可以是與第一樂段形成并置的新材料;第三段為再現段,它是第一段的完全重復或者部分重復。其圖示結構為:“A—B—A”。(一)再現單三部曲式的劃分1.呈示段。此樂段在整首作品中占據著主導地位,它是主題材料首次呈現的位置,起到呈示主題材料的作用,此部分音樂發展的程度、手法和規模都比單二部曲式第一樂段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和繼續發展的要求,這是因為:(1)單三部曲式呈示段的音樂發展程度要比單二部曲式更能表現發展的不平衡,為后面音樂的發展提供了更多的因素。(2)單三部曲式呈示段的寫法多為結構規整的收攏性樂段,其中補充、擴充樂段結構的手法使用的十分普遍,各種類型的陳述結構(包括衍生結構)在呈示段中都可能出現,特別是一些非方整性的結構,它的句式結構比較自由,調性、和聲的發展也相對自由一些。呈示段通常以完全終止結束或者結束在半終止上。2.中段。單三部曲式的中段根據寫法的不同而分成“展開性中段”和“對比性中段”兩種基本類型。(1)展開性中段。展開性中段是由呈示段主題的發展與變化而來的,并不會引入新的音樂元素。中段一般以結構分裂,不規整,調性、和聲多變,性質不穩定為特點,展開手法常常利用主題材料中的一個或幾個動機進行展開,由于結構零碎,中間很難分句,最后常沒有明確的終止。展開性中段常有以下幾種樣式:帶移位樂匯的展開性中段;帶移調樂匯(樂句)的展開性中段;由主題素材變化組成的動力性樂匯(樂句)構成的中段。(2)對比性中段。新的音樂主題材料在此段落中將與主題音樂材料形成鮮明的對比,這種音樂形象變化有時很劇烈,不光在調性、和聲設計以及音調材料上,甚至在情緒和性格上都可和呈示段形成對比。由此可見,單三部曲式的中段無論是展開還是對比的,都有著多種不同的發展方式,主要功能在于深化呈示主題或是出現對比主題,為最后結論性地再現呈示主題做鋪墊。3.再現段。單三部曲式的第三部分(也就是再現段),經過了中段的展開、對比之后,再次重復第一部分(呈示段)的主題材料和調性,這種重復是對主題材料的再次強調,具有總結和鞏固樂思的作用。“完全再現”和“變化再現”再現部分的兩種形式:(1)“完全再現”是對呈示段完全或基本完全的重復。在譜面上,這部分樂譜不再出現,而是用“D.C”(從頭反復記號)注明,演奏(唱)至“Fine”或者“雙縱線”處結束。“完全再現”要求前后樂思情緒、節奏在形式上要統一,這種曲式常用于進行曲、舞曲和一些聲樂作品中,這種體裁的音樂較簡單,為方整性結構。(2)“變化再現”:此部分是在保留了呈示段主要主題旋律和基本的結構比例時,對上述材料進行適當或較大變化,這些音樂元素的變化,將為音樂形象的變化,注入新的活力。(二)無再現單三部曲式(并列單三部曲式)無再現的單三部通常由三個平行的部分組成,三個部分保持統一的色調、結構和節奏,僅再現調性,不再對主題呈現。無再現單三部曲式的圖式結構圖:A+B+C。此曲式多用于聲樂作品中,因歌詞內容而定。通過曲式結構圖可以看出三段之間的聯系將比再現單三部曲式各部分之間的聯系要顯得更為重要,第三部分將通過進一步的對比等其他表現手法把“合”的功能體現出來。二、復三部曲式(一)復三部曲式的定義和基本特征。大協奏曲與古組曲同屬一類體裁,即舞曲,兩種舞曲在同一作品中常在一起使用。尤其重要的是,第一舞曲在第二舞曲之后又再次出現,這種由兩首交替出現的舞曲而形成的曲式結構形式就叫做復三部曲式。這兩首舞曲結構都是完整、各自獨立的。兩者在音樂的表現上相互統一,而在音樂的主題、調式調性系統以及織體創作上對比鮮明。復三部曲式屬于典型的三部性結構曲式,由三個部分構成。首部通常由單三或單二構成;第二部分是對比性的中部,可以是單二、單三部曲式,也可以采用嶄新的材料與首部產生鮮明的對比;第三部分為復三部曲式的再現部,它跟單三部曲式的情況差不多,既有靜止的再現類型(完全再現首部),也有變化的再現類型(變化再現)。基本圖式如下:單三部曲式遵守了三部性結構的再現原則,將單三的每個部分都進行相應的結構擴充,達到一種規模,從而形成另一種符合三部性結構原則的曲式形式,即復三部曲式。兩種曲式有著結構上的相似之處,卻也存在著結構上的區別:單三部曲式的結構單一且規模較小,復三部曲式的三個部分中,再現部與中部常伴隨著較多的變化,且還要求三個部分中至少有一個部分比樂段的結構要大。其中中部的典型用法是使用并置對比的新主題,兩端部分與中部之間除了主題的對比外,還會通過力度、速度、音區、音色以及織體、調性等之間的對比。(二)復三部曲式的首部[A]復三部曲式的首部是全曲的呈示部分,典型結構通常是規整的、具有收攏性結構的單二部或單三部曲式,有時也可能由較擴展的樂段或復樂段構成。由于首部結構規整,段落分明,且是樂曲的首次呈現,最后還有再現進行呼應,因此首部奠定了全曲的初始基調,它的主題也將是全曲的中心樂思。(三)復三部曲式的中部[B]不同的寫作風格將對復三部曲式的中部產生不同的影響,大概分為三種類型:1.呈示型中部。17世紀末、18世紀初,在歐洲形成了一種特有的舞曲體裁,而這種體裁的誕生也隨之衍化出了一種新的曲式結構,這就形成了具有三部性結構特征的復三部曲式結構的音樂作品,稱之為“三聲中部”(Trio)。由于“三聲中部”的寫法在曲式結構上比較完整,調式調性還有和聲較穩定,與首部界限分明,對比鮮明,常具有風俗性和舞蹈性風格,在音樂的陳述方式上具有呈示型的特征,因此我們將這種結構類型的中部稱之為“呈示型中部”。不過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以及音樂創作手法的改進,實在沒有必要將歐洲特定歷史時期的音樂作品的相關稱謂硬套在后期作品上,“呈示型中部”包括帶有“三聲中部”式的中部類型,它們結構比較穩定,節奏相對統一,并且都具有呈示型結構特征。2.插部式中部。復三部曲式中的“三聲中部”與插部相比,前者常用于輕快活潑的風俗性作品中,后者常用于緩慢抒情性慢樂章的復三部曲式和有一定戲劇性及哲理性內容的復三部曲式中。前者是呈示性的部分,后者是展開性的部分。插部的幾個特征:(1)插部常使用新的音樂素材,具有較強的展開性,和聲與調性不穩定,模進、離調、轉調較多且變化頻繁,整個插部無中心調;(2)主題材料是以樂句、樂節或動機展開,不會形成平衡、完整的樂段、單二部曲式或單三部曲式等結構,內部不會出現重復,最后以開放性結構進入再現部。譜例:柴可夫斯基《四季》中的《一月》;(3)“假再現”的使用也是插部結束時常用的方法之一,“假再現”是為再現部作準備。3.合成性中部。復三部曲式的中間部由兩個或幾個相對獨立的部分組成,這些部分有可能是來自于第一部分主題的展開,也可能是采用新的主題,但各部分都相互對比、獨立,其結構或許是幾個樂段結構的并置,也可能是單二或者單三部曲式,這樣的中部稱為“合成性中部”。“合成性中部”變化的方式大概有兩種:其一,新主題和首部主題的展開同時運用,也可以以新主題材料進行展開;其二,兩個或三個新的對比主題的并置。新主題的結構可以是樂段,也可以是單二、單三部曲式,使樂曲的整體結構規模變得十分龐大。(四)復三部曲式的再現部[A]。復三部曲式的再現部與單三部曲式的再現部如出一轍,也分為完全再現和變化再現兩種類型。需要原樣再現第一部分時,通常情況下標注“D.C”記號(從頭反復記號)將再現部略寫。變化再現表現手法復雜多樣,變化手法不僅從旋律、和聲、織體等方面進行裝飾,還常縮減和增長其結構規模。另外,還混合使用幾種不同手法。變化再現常用的幾種類型:1.緊縮的再現部;2.裝飾變奏的再現部;3.變形的再現部;4.綜合性的再現部;5.展開性的再現部。變化的再現部因主題材料改變的程度和主題性格的改變與否,可分為變奏性的再現部和動力性的再現部兩種類型。上述五種變化再現部中,3、4、5這三種再現部屬于動力性再現部,“在動力性再現部中,音樂語言因素包括主題、和聲、速度、配器、織體、力度等,其中織體是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因為動力性再現部的織體常直接來源于中部,它的改變將引發主題、速度、配器和力度上的變化”。三、小結通過以上表述,我們對具有三部性結構的單三部曲式和復三部曲式有了一定的了解。單三部曲式與復三部曲式有著結構上的相似之處,同時兩者也存在著結構上的區別:單三部曲式的結構單一且規模較小,復三部曲式的三個部分中,相對于單三部曲式在結構、規模上都復雜得多。參考文獻:[1]朱敬修.音樂作品分析[M].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6.7.[2]謝嘉幸.音樂分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7.[3]高佳佳,趙冬梅.音樂作品分析應用教程[M].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03.8.[4]錢仁康,錢亦平.音樂作品分析教程[M].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2007.6.作者簡介:宋克歆,山東魚臺人,2014年畢業于江蘇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現執教于廣西欽州學院音樂學院(現人文學院),研究方向:作曲技術理論、竹笛演奏與教學、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