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斐
【摘 要】本文以宜春月亮文化節為考察對象,重點分析了宜春地區民間禪宗音樂的傳統文化與旅游資源開發的關系,論述了旅游資源開發中宜春地區民間禪宗音樂的作用和兩者之間的緊密聯系。旨在大力發揚我國傳統的民間音樂藝術和民俗文化,推動旅游資源開發中民間音樂的發展比重,為提升旅游資源的開發和應用貢獻一份力量和借鑒。
【關鍵詞】旅游資源開發;民間音樂;作用分析;緊密聯系
中圖分類號:J60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7-0125(2017)01-0066-02
我國各地區的旅游資源在開發和應用中,一直秉承著“推陳出新,革故鼎新”的繼承與發展原則。特別是我國優秀的傳統民族文化和民俗習慣,其中以民族民間音樂為核心的應用發展尤為重要。作為民間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宜春地區民間禪宗音樂逐漸受到了人們廣泛的關注和重視,在很大的程度上對宜春地區旅游資源的開發和整合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以宜春地區民間禪宗音樂為代表的民俗文化和旅游資源的有機結合,既能夠保護民族傳統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明,還可以拓寬旅游資源、加大開發力度,從而推動宜春地區的經濟發展和旅游收入的增長。從最早的月亮文化節上演“月下觀禪舞——賞心”到后面幾屆的“月下聽禪樂——靜心”以及到一整套完整的“禪樂”表演晚會,都把宜春民間禪宗音樂文化推向了更廣更大的旅游市場。
旅游產業在我國各式各樣的產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它不僅能夠作為中外文化交流、友好會談的跳板,還能夠帶動我國經濟的發展。所以,加大旅游資源開發力度、拓展旅游產業是實現旅游產業更快更好發展的當務之急。近年來,我國旅游資源的開發一直在有條不紊地進行,尤其是民族旅游資源,對民族旅游產業的迅速發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作為民族文化的重中之重,民間音樂的合理應用與開發不僅能夠帶動旅游產業的發展,還能夠提高民間音樂在民族傳統文化中的地位。
一、我國民族民間音樂的歷史發展及現狀
(一)我國民族民間音樂的發展歷史
民族民間音樂的萌芽時期是在我國的奴隸社會時期,當時的民族民間音樂的表現形式是奴隸在勞動過程中的勞動號子。隨著制度的改革和社會的變更,我國的民族民間音樂初現雛形。經夏、商、西周至春秋、戰國、秦漢,我國的民族民間音樂不斷被發展被傳承,摒棄了以往的分散形態,在吸收民間音樂的優勢和精華的基礎上轉變為宮廷音樂,奠定了民俗音樂的基礎。秦漢時期,我國的民族民間音樂得到了大力推廣和發展,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逐漸達到了鼎盛時期。
魏晉南北朝后,我國的民族民間音樂開始進入全新全面的變遷時期。這一時期的音樂藝術,開始嘗試融入少數民族的音樂元素,拓寬了音樂的表現形式和種類,豐富了音樂藝術的內涵。這也為后來我國的各個少數民族在發展本民族的民間音樂時提供了指導和借鑒。盡管如此,當時民間音樂的表現形式仍是以宮廷音樂為主。遼、宋、金后,由于多民族國家統一政權的建立,讓民族民間音樂的發展有了一個可靠的保障和相對穩定的環境。正是如此,這一時期的民族民間音樂逐漸呈現出顯著的親和力和突出的個人特色,強大的群眾基礎的支撐也讓民族民間音樂的文化性和民俗性等特征展露無遺。
(二)我國民族民間音樂的發展現狀
在我國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民族民間音樂一直以不容小覷的姿態構建在我國的民族文化藝術體系中。如今,民族民間音樂不僅僅是人民大眾茶余飯后的談資和娛樂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更是走上了電視熒屏成為百姓的娛樂大餐。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和綜合國力的顯著提高,使得我國的國際地位也更上一層樓,我國的民族民間音樂更是走出了國門,在國際文化藝術的舞臺上發光發亮,綻放中華民族的光芒。我國民族民間音樂在國際文化藝術舞臺上顯現的迅猛之勢,也進一步推動了以民族民間音樂為代表的民俗文化旅游產業的快速發展,使其不斷壯大。
二、宜春地區民間禪宗音樂對旅游開發的影響作用
我國國際地位的不斷提升,也讓我國與世界各國加強了交流,尤其是傳統的民間文化藝術方面。不但能夠讓我國與世界各國的傳統文化藝術進行更深入地探討和了解,同時還使我國的民俗文化旅游產業的資源開發和發展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空間。作為一個擁有中華文明五千年歷史的東方古國,我國的傳統民俗文化一直是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近年來,我國對外開放的進程不斷加快,我國的旅游勝地接納的游客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外國友人,我國的自然景觀及秀麗河山更是獲得了外國友人的一致稱贊和好評。隨著外國游客的增多,顯然傳統自然景觀已經無法滿足外國友人的旅游需求,這也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民俗文化旅游產業的發展。
在對我國的旅游資源進行開發和應用的過程中,如果能夠對民族民間音樂及其豐富的文化內涵和底蘊引起足夠的關注,同時能夠從民族民間音樂為出發點加強對民俗文化旅游資源的開發,勢必能夠為我國的民俗文化旅游產業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更深一層的拓展力度,豐富我國民俗文化旅游產業的表現形式和文化內涵。民族民間音樂是我國傳統的文化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體現我國五千年歷史的重要載體。在對旅游資源進行開發時,借助民族民間音樂的力量來實現民俗文化旅游產業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所以,高度重視民族民間音樂,無論是對民俗旅游產業的發展還是我國旅游資源的開發都是毋庸置疑的必然選擇。
三、旅游開發對宜春地區民間禪宗音樂的影響作用
(一)提升人們對民間禪宗音樂的關注
隨著我國旅游資源開發力度的不斷增大,民族民間音樂在旅游資源開發過程中的展現也越來越游刃有余。民族民間音樂具有個人特色的傳統文化藝術魅力逐漸顯現,憑借自身的優勢不斷地受到社會大眾的認可和喜愛。我國的民族民間音樂本身帶有十分濃郁的地區和民族特色,其在長久的歷史發展沿承中已經成為我國文明藝術發展的奇葩,吸引了不少中外游客的青睞。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發展,宜春地區人們的思想觀念逐漸轉變,特別是近幾年來,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繼承的思想觀念開始盛行,越來越多的宜春地區文化產業工作者也開始加入到對宜春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探索中來。毫無疑問,宜春民間禪宗音樂是宜春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宜春地區的文化產業工作者以及專家學者對其歷史發展探尋研究的源頭和媒介,也是宜春地區對外展示旅游文化的名片。所以,宜春地區旅游資源的開發和應用,既能夠為宜春地區的民間禪宗音樂的傳承和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契機,還可以讓宜春民間禪宗音樂逐漸走入大眾視野,深入人心,進一步提高人們對宜春民間禪宗音樂的重視程度。
(二)有效保護宜春民間禪宗音樂的傳承和發展
在對宜春旅游資源進行開發的過程中,對傳統宜春民間禪宗音樂的開發能夠對傳統的宜春民間藝術文化起到一個很好的保護作用。從音樂發展的角度上來說,宜春地區擁有具有本地區民族特色的民間音樂及其藝術表現形式。但在一些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一些傳承下來的民間音樂藝術正面臨著滅絕的危險。因此,旅游資源的有效開發,能夠充分挖掘其藝術表現形式和藝術文化底蘊,以便能夠有效保護民族民間音樂的傳承和發展。
四、結語
本文在研究的過程中,以民族民間文化的歷史發展情況和如今的現狀及旅游產業的發展與現狀為切入點,針對民族民間文化和旅游資源開發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簡單論述。兩者之間相互融合、相互依存、相互影響,在旅游資源的開發中融入傳統的民族民間音樂,既能夠帶動旅游產業的快速發展,同時能夠保護傳統的民族文化藝術,使之有效地傳承和發展。
參考文獻:
[1]陳鶴,龔毅.湖北黃梅禪文化旅游開發研究[J].商業研究,2012,(03):171-175.
[2]張鵬順.安慶禪宗文化旅游資源及其開發對策探討[J].滁州學院學報,2014,(06):29-33.
基金項目:本論文為江西省藝術規劃課題“禪宗音樂的產業化發展研究”(項目編號YG2014274)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