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繼歡,香港知名囚犯,海豐人,綽號大賊、賊王,曾于赤柱的監獄服刑,曾牽涉多宗持械行劫案。 1989年8月4日,葉繼歡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訛稱腹痛,被押往瑪麗醫院檢查,其間葉突然表示內急須去廁所。葉在廁所找來兩個玻璃瓶,打破其一作武器,之後雙手各執玻璃樽沖出指嚇兩名懲教人員,并沖出醫院大門。適逢一輛客貨車停在醫院門口,他強行登車挾持37歲客貨車司機及其6歲兒子,威迫司機開車載他離去,途中又逼令司機把衣服及波鞋脫下讓他換上,葉在黃竹坑下車轉乘巴士逃逸。
它聚齊了香港歷史上最傳奇、最窮兇惡極的三大悍匪梟雄。
葉繼歡、張子強、季炳雄。
葉繼歡,香港最囂張悍匪之一
外號大賊、賊王。
也是第一個在香港使用AK-47步槍行劫的悍匪。
作案狠辣,當年平均兩分鐘就打劫一家金鋪。
手持AK47在香港街頭與皇家警察火拼的畫面是港人口耳相傳的傳奇。
1989年成功越獄,并于九十年代早期再與同黨搶劫多間金鋪。
在1993年搶劫時,在繁華的彌敦道鎮定地當街舉起AK-47步槍親自把風。
1996年5月,葉繼歡逃回香港,計劃與悍匪張子強一起,共同綁架李嘉誠、郭炳湘等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