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喜歡音樂,很想要組樂隊。”
在阿平第五次苦苦哀求我之后,我終于決定讓他試試看。
他叫阿平,人如其名,平淡無奇,是那種把他扔到人群中五秒后就會被忘記的人。
每年協會招新之后,交際花與自來熟們都能很快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在小組織里鬼混,也會有一些人混了一個學期還不完全認識自己同部門的人。
阿平當然屬于后者。
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話很少,一種是像遠夏這樣懶得講話的,另一種是像阿平這樣的自卑小男生。
這個年紀的男生會自卑的理由其實都差不多:成績吊車尾,存在感為零,相貌一般般,錢包空蕩蕩。
而這些,阿平全都占了個遍。
跟我對話的時候,阿平永遠不敢直視我的眼睛,不是盯著自己發黑跑鞋上的破洞,就是飄忽不定小心翼翼地注意旁邊有沒有熟人經過,扭扭捏捏地玩弄著手指。
“你能不能認真聽我講話啊?”我實在受不了,吼了他一句。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師兄對不起。”阿平像復讀機一樣對我連說了四句對不起,就差憋出幾滴眼淚來跟我道歉了。
不過舞臺果真是一個神奇的地方,自從他們樂隊走上軌道之后,活躍于各個場合的大小演出,原本一副矬樣的阿平,也漸漸被鎂光燈照得有模有樣。
直到前陣子,我無意間聽說他們的演出水平變得越來越爛。
他們樂隊的鼓手來找我訴苦,說阿平最近都不愿意來排練了。
原來是阿平最近新交了女朋友,而且那是他人生中第一個小迷妹。跟她比起來,排練似乎成了一件可有可無的事情。阿平甚至在上臺的前一天晚上還和小迷妹去開了房,然后第二天拖著軟綿綿的身體上臺演出。
一開始我很生氣,帶著一肚子火吼著質問他,沒想到他卻一副嬉皮笑臉的樣子,把手搭在我肩膀上跟我說:“師兄,你不覺得排練很毀一首歌嗎,一首喜歡的歌被重復唱幾十次,真的會沒感覺耶,再好的歌,唱多也會膩的。我還是比較喜歡那種在上臺表演的感覺。”
原本準備好的長篇大論像被堵在喉嚨那樣再也說不出來,過了好久,我才憋出一句:“好吧,你喜歡就好。”
其實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雖然他們口口聲聲說喜歡某樣事物,但當他們找到新的寄托時,又覺得原來的事物也不過如此,這讓我不得不思考:他們口口聲聲說的“喜歡”,真的是喜歡嗎?
辛苦排練,揮汗如雨,彈吉他彈到手指都是繭,阿平好不容易得到機會展現自己,卻在不久之后親手將之前的所有努力毀掉。讓我意識到,其實阿平喜歡的根本就不是音樂,只是因為長期的自卑心理而對存在感有一種極大的渴望。
所以當他有了光環,有了小迷妹,受到了關注,甚至是有了愛他的人,舞臺為他所帶來的吸引力與虛榮感自然被掩蓋掉。
我想起大鵬前陣子瘋狂地追求我班里的一個女生,我也是因此才與他相識。
安妮是系里公認的女神,追求安妮的男生有很多,多到什么程度呢,我站在天臺隨便往樓下扔個紙團就能砸中一個向安妮表白過的男生。
但像大鵬這么猛的,我還是第一次見。
噓寒問暖送早餐這種標配追求套餐就不說了,一般人能想到的追求方式,大鵬都用上了。
讓我覺得心生敬佩的是,為了安妮,大鵬連我都勾搭上了,我明明跟安妮一學期可能連十句話都說不到。
不久之后,大鵬果然以一種勝利者的姿態站在我面前,摟著安妮的小肩膀,眼睛里滿是神氣,像狩獵后滿載而歸的獵人。
但好景不長,大鵬開始頻頻向我訴苦,他告訴我,和安妮在一起一點也不開心,安妮總是帶著一身的公主病,還作得不行。
“算了吧,”我直接對大鵬說,“你與其說自己喜歡安妮,不如說你只是喜歡把安妮追到手的感覺吧,對嗎?”
大鵬不發一語,連喝了三杯酒,然后開始瘋狂地抓自己的頭發,撓著自己的頭皮,我沒想到自己會被這樣晾在一邊,所以顯得異常尷尬。
一場漫長沉默之后,大鵬突然發出了嗚嗚咽咽的聲音,口齒不清地對我說:“我也不想的。”
神氣的獵人早就死了,現在的他好像一條狗。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我再也沒有辦法好好跟一個人在一起,當一個女生被我追到手之后,我馬上就會變得厭倦,覺得對方身上盡是缺點,于是很快分手,分手之后又投入下一段追逐之中,其實我好累,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大學四年,大鵬追到了數不清的美少女,學校的很多男生對大鵬是又羨慕又嫉妒。
但此時此刻我卻真心覺得,他才是最孤獨的人,可憐得不得了。
人們總說,現在的“喜歡”變得越來越隨便,越來越泛濫,越來越廉價了。
我想大概是因為太多人混淆了欲望與喜歡,他們把“需要”當成“喜歡”,所以動不動就把“喜歡”掛在嘴上。
阿平需要的是“存在感”,他卻將它投射到組樂隊這件事上。大鵬需要的是“征服欲”,他卻以為自己又找到了真愛。
盡管它們看起來非常相似,但本質上是相反的兩件東西。
“需要”是得到,而“喜歡”是付出。
很多時候我們覺得自己很喜歡某種事物,但其實我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只有當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出現時,才能夠發現原來當初讓自己口口聲聲說著“喜歡”的東西,其實也不過如此。
而我們并不知覺,所以浪費了太多的精力在“騎驢找馬”這件事情上。
那晚大鵬在道別的時候問我:“那我該怎么辦才能夠真正的喜歡上一個人?”
我說不出話,因為我深知,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真正喜歡的東西,實在太不容易。
不過今天看到一個句子,倒是可以在這里引用一下。《破碎故事之心》的作者塞林格是這么形容“愛”的:
“有人認為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萊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或許“喜歡”這件事情也是如此,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