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新作《芳華》,客觀來說,稱得上是一部可看之作。但是作為一名曾經也是那個時代的老兵,卻也明顯感覺到電影中的幾處牽強情節,也可成稱之為硬傷吧,稍有遺憾和不解。

何小萍入伍
在那個年代,當兵是需要經過嚴格的政審的,無論你身體條件再好,個人再優秀,政審不過關,也不可能穿上軍裝。
而何小萍的父親屬于“有問題的人”,在那個時代,何小萍是不可能入伍的,尤其是女兵。
而《芳華》電影中,僅僅憑借劉峰說“把你父親的名字填寫成了你的繼父的名字,你千萬不要亂說”,顯然牽強,這點小伎倆瞞不住部隊,部隊不敢要這樣的女兵,劉峰再是好人,也不可能這樣做。他是好人,但首先他是軍人,軍人就得對組織誠實。

女兵們排擠何小萍
《芳華》原作者嚴歌苓和導演馮小剛都是曾經的軍人,二人的共同之處也在于都曾經在部隊文工團當兵。我不理解《芳華》要告訴我們什么?何小萍的戰友們為什么要對她搜身?僅僅是她偷偷的拿了戰友的軍裝去照相?還是因為那個海綿內衣?但是不管為什么,我認為《芳華》這樣的描寫是褻瀆了“戰友”這兩個字。
沒當過兵的人不會理解戰友是什么意義,但是嚴歌苓和馮小剛是當過兵的,難道你們的軍營生涯就是如此黑暗?那個時代的確是人性被扭曲的時代,但是戰友情卻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劉峰被下放連隊
實在看不出丁丁有什么必要舉報劉峰?難道只因為要把劉峰打造成一個悲劇英雄嗎?部隊是對戰士談戀愛有規定,但是劉峰穿的是四個兜的軍裝,說明劉峰已經提干了,可以談戀愛的。
我80年考上軍校,當時我們就禁止談戀愛。當時有一對同學不顧禁令,導致女方被學校開除軍籍,而那個男同學也選擇了愛情,與女生一起離開了學校。
雖然在那個年代受到禁錮,但我想說愛情永遠都是美好的。
嚴歌苓說:“我們那個時候的愛情是被禁錮的,男女之間的觸碰也是禁錮的,由禁錮而產生的這種美是真的非常美”。
但是,電影給我們呈現出的美在哪里?
并且,劉峰離開文工團時,竟然只有何小萍一人來送行,那么,在馮小剛和嚴歌苓眼睛里,是整個文工團沒有好人?還是刻意如此?難道馮小剛嚴歌苓當年文工團的戰友們就給了他們如此印象?

劉峰大街上討生活
劉峰參加戰爭時,已經是副連級,即便傷殘了,不再適合服役,也應該按照國家規定,做轉業安排,絕不會像電影中描寫的那樣,大街上討生活。
197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干部服役條例》第三十三條 因戰、因公致殘的干部,應受到社會的尊敬,享受國家的優待。第三十四條 根據軍隊和國家建設的需要,每年有一定數量的干部退出現役。退出現役的干部,應納入國家計劃,由政府妥善安置。第三十六條 軍隊干部退出現役主要是轉業地方,由政府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具體條件,參照他們原來在軍隊中所擔任的職務,分配適當工作。對專業、技術干部要發揮其專業特長。一九五四年一月一日以后入伍的干部,按地方同等級別工資待遇;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入伍的干部,按軍隊級別工資標準待遇。

根據政策,劉峰的待遇可能會低于部隊,但仍然會高于地方,我有戰友就是86年轉業的,在部隊時,工資120元,轉業地方后,按照22級副連職標準來套地方等級,工資是76元,要知道當時的76元已經是地方上普通工人的一倍還要多!并且,對于有專長的干部還要發揮特長,劉峰轉業到地方,也會進入地方歌舞團、劇團工作,怎么會大街上討生活呢?
藝術來源于生活,但是必須符合生活。你不能任意升華。
《芳華》最后,蕭穗子告訴我們:“我不禁想到,一代人的芳華已逝,面目全非,雖然他們談笑如故,可還是不難看出歲月給每個人帶來的改變。倒是劉峰和小萍顯得更為知足,話雖不多,卻待人溫和。原諒我不愿讓你們看到我們老去的樣子,就讓熒幕,留住我們芬芳的年華吧。 ”

可是,我們只看到了戰爭的殘酷、人性的丑惡、愛情的卑賤、尊嚴的喪失、好人并不美好的結局!難道這就是我們曾經的《芳華》?






